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苦斗 发表于 2009-8-25 20:27

一医院血的教训能否换来‘劳动法的’ 回归

为死者哀悼~~让活着的人快乐~
对于7月24日一医院超时用工造成的120的特大安全事故距今已1个月了,这起事件在卫生系统影响很大。我们市民也在7.25号的“楚天都市报”了解到事故的另外1个原因。

1’2两家医院120救护车当时在抢1个病人,当时两辆汽车都在相互赶超中。这件事情不是单纯的交通事故,它后面埋藏着很多问题和卫生系统的问题。请问现在找到事故的原因了吗?已经死了个人,事故是他1个人造成的吗?难道以后还要让同样事件重演吗?事件在百姓心里的问号去除了吗?

实际上事件的诱因是个地球人都知道的:1。2两家医院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抢病号,当然有两家医院的120车一起出发对伤者是件好事情,但可能造成车速快。2:用工单位违反劳动法,劳动法规定“日工作时间8小时,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,四小时的支付双倍加班费”当时司机要连续工作24小时,可能造成疲劳。[老河口的劳动保障体系太差了,不知道还有多少工人在被迫长之间工作,还有多少被迫加没有薪水的班]3:在以上问题上再加上汽车车况不佳前轮暴胎,就筑成翻车,死人,重伤,伤亡。
在加上2医院那辆紧跟其后抢病源的120车经过事故现场不管不问,错过最佳抢救时机,就这样1起老河口市民共知的“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”!

希望政府可以妥善安置家属会给伤亡各个家属给予我们党的关爱,抚慰他们心灵和身体上的伤害。更希望政府看到长时间工作给大家带是的“血”的教训,是什么让用人单位都不管不顾“中国劳动法”用员工的流汗去换他们的政绩,事想一个国营单位都这样,其他企业的员工他们现在生活在什么样的工作环境中呢?

让活着的人也可以更好的生活~~~~愿2009在和谐的氛围中度过,擦去一切不愉快迎来更好的明天!

倾城之恋123 发表于 2009-8-25 21:47

这个事情真的是应该得到重视

西风歪马 发表于 2009-8-25 22:03

“在加上2医院那辆紧跟其后抢病源的120车经过事故现场不管不问,错过最佳抢救时机,”这才最吓人[yct (1)][yct (24)]

苦斗 发表于 2009-8-25 22:07

死不瞑目,~~~~~~~~~~~~~~~~~~

苦斗 发表于 2009-8-25 22:12

是什么让死人睁开眼睛???,是社会的不公平~~是一些官员的麻木,无耻~~~希望人死后可以变成鬼,冤屈让他们变的更加厉害,去收走社会的人渣~~~~~~~~~

烟雾 发表于 2009-9-10 22:27

为死者哀悼~~让活着的人快乐

御风 发表于 2009-9-10 22:38

首先,我觉得楼主说的是废话,你光在这说有什么用?能改变现状吗?
其次,我想说楼主说的是屁话!你调查过吗?当天晚上我也在的,“在加上2医院那辆紧跟其后抢病源的120车经过事故现场不管不问,错过最佳抢救时机”这纯粹是污蔑,他们的护士已经上了2医院的车了,又被冯向阳叫下去了,说他们自己医院的车马上就来了,你在现场吗?

大漠_胡杨 发表于 2010-2-3 16:39

[yct (13)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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